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制度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具有决定性影响。可以说,只有制度强起来,国家和民族才能强起来。中国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们面临的时代课题。本版围绕这一课题进行探讨。
——编 者
具有强大的学习吸收能力和自我变革能力
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
闫志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日益强起来。中国制度为什么能强起来?因为它具有强大的学习吸收能力和自我变革能力,能够在学习吸收、自我变革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
中国制度之所以能强起来,首先得益于它具有强大的学习吸收能力。中国制度根植于我国历史和现实,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符合当代中国实际的先进制度。同时,中国制度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体系。它以广阔的国际视野、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人类创造的优秀制度文明成果,广泛吸收世界各国制度的有益因素。纵观中国制度走向强起来的历程,其中许多重要内容,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现代企业制度等,都是通过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当然,这种学习吸收绝不是简单照搬,而是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和发展。这样,中国制度既广泛吸收各国制度的优点和长处,又牢牢立足于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因而能够适应中国发展的实际和需要。应当说,正是因为具备极强的学习吸收能力,中国制度才得以逐步强起来,才能在经济上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在政治上实现比资本主义国家更高更切实的民主,稳步构建更为和谐美好的社会。
中国制度强大的自我变革能力,是其能强起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的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可以将改革与制度的关系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改革不断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二是通过改革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的强大自我变革能力、自我发展能力,源自于中国共产党人对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刻认识、高度自觉和执着坚守。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证明,改革让中国制度大踏步赶上时代,让中国制度永不停滞、永不僵化、充满生机活力;改革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力推动社会发展进步;改革赋予中国制度以根本动力,使其在自我变革中不断发展完善。概言之,是改革确保中国制度与客观实际相适应,并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发展,从而成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向前发展的强大力量和有力保障。40年的改革开放史,也是中国制度不断自我变革的历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不断巩固和发挥的历史。事实证明,根据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对现有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完善,已成为中国制度的鲜明特征,也是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由弱变强的制度优势所在。
当前,我国正处在由大向强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国制度正在走向强起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着眼于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推进中国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这一目标,既要对我国依靠制度优势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满自信,又要清醒认识到目前一些制度机制还存在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问题和挑战。例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须解决,自主创新能力亟待增强,产业结构需要加快调整升级,等等。这些问题和挑战也是我们改革的动力。习近平同志强调,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在解决问题、应对挑战中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中国制度就会越来越强,人民生活就会越来越好。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
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制度优势
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张 蕴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大幅提升。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制度具有独特而显著的优势。进入新时代,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制度优势,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是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这一制度优势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密不可分。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贯彻到制度设计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应当说,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追求,也彰显中国制度的本质属性和鲜明优势。将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要切实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是中国制度的又一显著优势。作为中国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的制度优势,要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人民民主的真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还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办好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大事办不好,绝大多数小事就无从谈起,就什么事都办不成。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把大事办好,推动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保证我国办成许多其他国家办不成的大事。我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有力证明了这一点。据世界银行测算,2013—2017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30%,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的总和。新时代,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需要进一步将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机制。坚持国家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规划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以及市场化等手段,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制度优势的一个重要表现,是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一贯主张和平解决领土、领海分歧和国际争端。中国始终坚定地站在世界和平力量一边,谁推行霸权主义就反对谁,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合作。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制度不仅有效维护了本国独立自主和稳定发展,而且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还应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将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在坚持独立自主基础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文明交流互鉴,汲取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建设和平、安宁、繁荣、开放、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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