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群众不顾法律和政策,遇事就闹,甚至催生出专业的“闹事团队”……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时常听到基层干部自嘲,他们患了“恐闹症”。然而,也有群众表示,有些“闹”是出于无奈,正规渠道走不通,不闹问题就得不到重视和解决。这个看似死结的难题,折射出当下基层治理的软肋。(7月10日《半月谈》)
时下有这样一种怪象,有些老百姓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采用正常处理手段寻求帮助,而是“优先”选择到政府单位“坐一坐”“哭一哭”“闹一闹”。根据基层干部反映,因为上级机关对基层稳定工作有硬性考核,一旦出现越级上访就会被“一票否决”,为防止突发极端事件的发生,遭遇此种情况常常只能选择息事宁人。这便让“哭闹事件”愈演愈烈,个别百姓抓住了基层怕出事、怕事情闹大的心理,遇事就闹,甚至还催生出专业的“闹事团队”,搞的个别基层单位苦不堪言,患上了“恐闹症”。
然而,这些直接绕过法律和政策,“遇事就闹”的百姓是如何产生的呢,是他们天生就不讲道理吗?并非如此,这是缘于他们对司法和制度的极度不信任。不可否认,个别政府部门在处理一些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时,有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情况,失职渎职,对百姓反映的问题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能避就避,可一旦事情闹大被“媒体曝光”或者引起“领导重视”,就会马上予以妥善处理。这就恰恰给百姓造成一种负面诱导: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凡事只要闹到让“媒体曝光”,让领导出来“说话”,就离成功不远了。于是个别人动辄便采取不理性方式表达诉求,甚至诉诸暴力。
由此,“遇事就闹”的现象也不能全怪百姓不讲理,政府工作人员应积极反思自己平时的工作是否做得不够到位,百姓是否不够满意,为何自己没能给到百姓足够的信任感、安全感。“遇事就闹”的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如若不能得到彻底解决,不仅严重啃食了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还极易给某些“魑魅魍魉”可乘之机,时常“无理取闹”的去敲诈基层部门,长此以往,则极不利于干群间的良性沟通。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决不能存在于干群间的互动,政府工作人员在落实政策、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时刻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百姓需求为导向,切莫将民众的期盼当成麻烦,而是应让“马上办”成为一种自发的习惯。当老百姓的“疑难杂症”全都能通过正常渠道得以快速解决,那基层干部又何愁还会患上“恐闹症”?只要政府工作人员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切实体现在对群众诉求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高效勤政的工作效率上,那就不愁打破不了百姓“遇事就闹”的怪圈。
文/汪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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